⒈ 用严峻的法律禁止人犯法。
⒈ 用刑戮来制止人们互相攻杀。明·刘基〈拟连珠〉六八首之六一:「盖闻以杀止杀,圣人之不得已。以暴易暴,悍夫之无所成。」也作「以杀去杀」。
上一篇:《以色事人》
下一篇:《以杀去杀》